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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公职人员入室打砸?官方回应

3月27日,山西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一段“入室打砸”视频,称山西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人员高某某(女)伙同其老公及同事入室打砸,致其精神抑郁,此事引发广泛关注。据悉,该女子身份为高某某的继母。27日下午,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已接到针对此事的反映,正在调查。

网传视频显示,在一间已凌乱不堪的卧室内,一名身穿黑色皮衣的女子手持一根木棍四处打砸。其间,伴随着木棍的击打,卧室的窗户玻璃应声而碎。视频中,黑衣女子时而站在地上用手掀翻桌椅板凳,时而站在床上踱步并从高处向地面丢下物品。视频最后,该女子拎起地上的一个鞋架不断砸向房门上方的玻璃,直至玻璃完全破碎。

据上述网传视频附带的一段文字介绍显示,网民刘某某称:“打砸我家的人是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人员高某某”,并称其于2018年3月与高某某父亲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在太原打工谋生。2023年12月,二人返回柳林期间,刘某某丈夫“突然去世”。“我一个女人无依无靠,无法继续在太原打工,就搬回柳林家里,这几天高某某身为一名工作人员每天砸我家导致我精神抑郁......”27日,新黄河记者试图与刘某某取得联系,暂未获得回复。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视频中刘某某称高某某为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人员。27日,经新黄河记者自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核实到,高某某目前在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就职。此外,据当地媒体公开报道显示,高某某此前曾以“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的身份出镜接受采访。记者通过上述网传视频中黑衣女子与媒体公开报道中的镜头进行比对,二者面容高度相似。

同日,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针对高某某一事,该大队于27日当天接到相关反映,目前正在调查当中。新黄河记者此后多次致电高某某本人并发去采访短信,皆未获回复。

记者:刘钊 编辑:周全 校对:刘恬

网友看法

1、网友善良圆月zP:家庭纠纷,不要因为有工作单位就道德绑架,个中缘由只怕当事人才最清楚,有了工作单位就要怕东怕西,如果继母故意霸占财产呢?

2、网友青涩梦想9y5:违法就是违法,希望不要再神马:赔礼道歉、停薪留职、个人行为来解决问题了……

3、网友我的网名长青不老:不管他是什么人,这样的女人必须严惩。

4、网友知情达理葡萄hB:后妈也是妈[祈祷]有什么矛盾协商解决不能使用暴力,现在是法治社会[祈祷][祈祷][祈祷]

5、网友自由孔雀Lc:评论区有太多三观不正的人,无论什么原因做为公务员都不能去打砸别人的家,照有些人的观点。如果你和别人发生了纠纷,别人就应该拿刀来砍你吗?

6、网友tffjufh:人家自已的房子

7、网友生活赌徒31209380:这个说实话和啥身份没多大关系,闺女和后妈的矛盾太正常了[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8、网友驰骋井界:家庭矛盾而已!为撒非要跟工作扯上关系?难道在公家单位上班的人就不配有家庭矛盾了?

9、网友清风从草原吹过:财产纠纷,姑娘砸的是自己父亲的房子,无可厚非

10、网友上进的原野H8:入室打砸可叛5午以上

11、网友预见0919:跟工作无关,家务事网友没有权利乱喷。难道交警大队的自己的家务事都由不得自己吗?

12、网友人家说名字太长不好记:有矛盾纠纷可用法律来解决,尤其是公职人员,但是。。。。。。。。。。。。三人(包括三人)就构成团伙了吧??????????

13、网友大铁棍子医院ZJ捅主任:作为人最起码的道德还是要有的;作为继女最基本的孝敬还是要守的;作为一个公职人只最少的法律法规还是要守的...

14、网友乘风破浪的微风EHS:公职人员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

15、网友飞黄腾达98:这种人必须开除,给交警队伍摸黑。

16、网友田园183093672:如果与公职没有关系,她会带同事及家属这么嚣张吗?

17、网友陈家哥们:严重违法,应该予以开除!

18、网友快乐小提琴潼潼:开除工作

19、网友忙里偷闲L:身为公职人员,不知依法办事?

20、网友开心可爱的丫丫:真是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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